前海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6年]05号 (发布日期:2016-06-14)
编号:临2016-05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投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金利通金融中心项目。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金额共计657,705.35万元,全部来源于保险责任准备金。
三、保险账户和产品出资金额、可运用资金余额
本次投资由万能账户出资。本次投资完成后,万能账户对此项目累计出资额为84.40亿元。截至上季度末,万能账户对投资性不动产类累计投资290.33亿元,公司可运用资金余额为569.87亿元,其中万能账户可运用资金余额为290.02亿元。
四、外部融资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此项投资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