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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5年]14号 (发布日期:2016-05-10)
编号:临2015-14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向佛山新城国际文化金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佛山新城项目”)增资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本次前海人寿向佛山新城项目增资16,447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佛山新城项目核心资产为位于佛山市佛山新城的一宗商服用地(佛府(顺)国用(2012)第1300010号)的佛山新城国际文化金融中心在建工程项目。目前,项目按照施工进度计划顺利推进。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前海人寿持有佛山新城项目49%的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佛山新城项目注册资本24,502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通过本次增资,能够解决佛山新城项目当前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能高效、顺利的建设,实现既定目标。前海人寿与其他股东按各自所持股权等比例共同增资33,500万元,其中前海人寿增资16,447万元,占比4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前海人寿向佛山新城项目增资16,447万元,持股49%。

  (二)交易方式

  以现金增资的方式于2014年12月29日将增资款支付至佛山新城项目指定的账户。在增资款手续办理及增资款存入验资户期间,为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临时借款人民币32,000万元,于增资款从验资户解冻当日归还临时借款及利息。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前海人寿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讯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意见。前海人寿2014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审议表决通过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前海人寿向佛山新城项目增资16,300万元。

  前海人寿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讯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意见。前海人寿2014年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审议表决通过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前海人寿向佛山新城项目增资147万元。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