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与前海人寿医院投资(韶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韶关医院”)签订《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前海人寿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签订《品牌使用许可协议》,协议约定前海人寿将其所持有的品牌形象的非独占许可授予前海人寿韶关医院,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按年向前海人寿支付许可使用费用。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拟在韶关武江区芙蓉新城投资开展韶关综合医疗和养老服务推广项目,基于前海人寿所持品牌的商业影响力,前海人寿韶关医院希望获得该品牌形象的使用许可,并为该项目的业务拓展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是前海人寿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前海人寿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该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前海人寿医院投资(韶关)有限公司 |
住所 |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7栋玫瑰园第二层01号 |
法定代表人 | 栾欢蓉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200MA4UYKR2X6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医院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期限
前海人寿许可前海人寿韶关医院使用品牌形象的期间,自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不再续约或修改意见的,则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二)协议费用
前海人寿按照协议约定授予前海人寿韶关医院其品牌及其他品牌形象使用权,前海人寿韶关医院需按年向前海人寿支付许可使用费用:
(1)开业日前,每年(含开业当年度)许可使用费用为人民币4,2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元整)。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标准收取。
(2)开业日后,每年(不含开业当年度)许可使用费用按照前海人寿韶关医院当年度营业利润的2%收取。
(三)定价政策
前海人寿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协议,品牌使用许可费用的定价标准采用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度前海人寿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