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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7年]31号 (发布日期:2017-11-30)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与惠州宝能泰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置业”签订《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前海人寿与泰丰置业签订《品牌使用许可协议》,协议约定前海人寿将其所持有的品牌形象的非独占许可授予泰丰置业,泰丰置业按年向前海人寿支付许可使用费用。泰丰置业拟在惠州罗浮山地区投资开展惠州罗浮山健康生态城养生度假推广项目,基于前海人寿所持品牌的商业影响力,泰丰置业希望获得该品牌形象的使用许可,并为该项目的业务拓展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丰置业是前海人寿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前海人寿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该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惠州宝能泰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博罗县罗浮山罗浮大道8号罗浮山.健康生态城AS10栋-2

法定代表人

栾欢蓉

注册资本

63154.95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056816869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期限

前海人寿许可泰丰置业使用品牌形象的期间,自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不再续约或修改意见的,则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二)协议费用

前海人寿按照协议约定授予泰丰置业其品牌及其他品牌形象使用权,泰丰置业需按年向前海人寿支付许可使用费用:

1)开业日前,每年(含开业当年度)许可使用费用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标准收取。

2)开业日后,每年(不含开业当年度)许可使用费用按照泰丰置业当年度经营收入的8%收取。暂以2017年租金收入2005万测算为160万。

(三)定价政策

前海人寿与泰丰置业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协议,品牌使用许可费用的定价标准采用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本年度前海人寿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7,206.22元。

五、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