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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3年]04号 (发布日期:2013-12-09)
   

  宝能金融大厦项目开发主体为无锡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宝能”),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0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宝能金融大厦项目已经于2012年5月开工,截止目前工程进度为地上第13层。该项目位于无锡市太湖新城(CBD)核心位置,近无锡市民中心,区位优越;项目为5A甲级写字楼楼高,近200米,是区域地标建筑,昭示性强;东侧为湿地公园,视野开阔,景观优越;东临交通性主干道,近地铁四号线“商务中心站”,交通便捷。项目在市场同类型产品中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具备较好的升值潜力。

  关于购置无锡宝能金融大厦15至38层写字楼事项,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聘请了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购置标的进行了审计和整体资产评估,经过内外部多次充分论证,拟订了购置方案,并经过了前海人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8日,前海人寿与无锡宝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海人寿向无锡宝能购置宝能金融大厦15~38层写字楼,购置总额为40,075.1988万元。前海人寿购置宝能金融大厦15-38层写字楼后将之打造成前海人寿华东区总部。

  根据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无锡宝能的实际控制人与前海人寿属于关联关系,无锡宝能与前海人寿的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前海人寿独立董事就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该项股权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在经济上可行,既能满足公司因业务拓展而带来的办公职场需求,又能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对目标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估,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购置,签订了交易协议,以不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进行交易。此次投资的定价是公平、合理的”。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交易价格均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前海人寿及非关联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