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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财经》:前海融耀年金保险(分红型)诚意上市
发布时间:2017-08-28 信息来源:奥一网财经 作者:
   
  前海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金融保险机构,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坚决贯彻"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坚守保障主业,改进保险产品设计,以人为本、以客为先,深入研究保险客户需求,不断推出品质卓越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打造优质、贴心的保险服务。
  2017年9月1日,前海人寿诚意推出一款年金保险产品--前海融耀年金保险(分红型),该产品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结合市场变化,客群需求,用实力精心打造。前海融耀集保障、养老、分红三大功能于一体,客户在获得确定的基本利益保证的同时,还能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该产品具有如下特色:
  一、保证利益
  1、保费返,有保证特别生存保险金:从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6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止,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2、满五返,做积累生存保险金:从保单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开始,到被保险人年满6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止,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3、养老返,终身返养老保险金:从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保险金"。
  二、浮动利益双引擎
  1、保单红利,共享经济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客户享有参与分配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根据监管规定,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公司每年经营水平不同,分红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的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我们推荐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方式。
  2、累积生息,二次增值每年返还的生存金若不领取可进行累积生息;若红利选择累积生息方式,则红利可进行累积生息;若红利选择抵交保费,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若红利选择交清增额的方式,则红利购买的交清增额保险的生存金可进行累积生息。
  三、保费安全有保障
  在被保险人65至69周岁期间,每年可按所交保费的20%领取特别生存保险金,五年领取的特别生存金总额等于所交保费;若被保险人不幸于65周岁前身故,可领取身故当时主险累计所交保费和主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不幸于65周岁及以后身故,则可领取保单现金价值。
  四、资金应急够灵活
  1、保单贷款:
  在保单有效期内,若客户临时需要资金周转,可申请保单贷款,最高可贷保单现金价值的80%。
  2、部分领取:
  客户可随时申请领取累积生息中的生存金。
(重要提醒: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