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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荣获“两全保险产品年度大奖”
发布时间:2018-12-29 信息来源:和讯 作者:
   

近日,2018(第九届)上海保险行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在上海举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前海人寿”)“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凭良好的市场口碑荣获“两全保险产品年度大奖”。

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荣获“两全保险产品年度大奖”

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荣获“两全保险产品年度大奖”

本次评选活动以“防风险、促创新、优保障”为主题,由上海理财周刊社主办,评审团由金融保险行业专家、学者等权威人士组成。活动旨在对上海保险市场上的百多家保险机构的产品、服务、人物、创新等细分领域,进行量化的、客观的综合评价与评定。

入选“两全保险产品年度大奖”的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前海人寿遵循监管要求,充分调研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之后推出的一款产品。据了解,该产品的投保年龄是0-69岁,交费方式为趸交、2年交、3年交,保险期间为5年,主要有三大特色。

一是满期生存,贴心给付:保险期满时,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二是人身保障,聚福无忧: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按照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三是保单分红,锦上添花。保险期间内每年有分红机会,分享公司盈余分配,共享经营成果。

产品责任方面,主要是身故保险金以及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按照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是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乘以所交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该产品则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前海人寿是一家全国性金融保险机构,秉承“合规稳健、专业创新” 的经营理念,深耕传统保险业。在产品设计方面,前海人寿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产品创新,设计开发了涵盖养老、医疗、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保险产品,形成了客户需求、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财富增以值等多重保障。

除了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外,前海人寿的“富贵年年”年金险、“福寿满盈”年金保险等一系列产品亦深受市场欢迎,在2018年屡获大奖。

展望未来,前海人寿将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努力走出一条适合当前市场环境、满足国计民生需要的保险企业发展道路,为国人提供有品质、有尊严的生活保障。


附产品提示:

前海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若需了解本产品的更多信息,请详见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

温馨提示:文中涉及保险产品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组成部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理赔要求等重点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