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6 |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 作者: |
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的出台,是中央层面立足全局和着眼长远的重大顶层设计,是粤港澳三地人民翘首期盼的大事、喜事,也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开局起步转向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全新阶段。前海的干部群众为《纲要》的出台倍感振奋和鼓舞。
昨天,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就前海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接受媒体集中采访。
田夫:
牢记使命和定位 加强深港合作 形成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前海模式”
“回顾前海8年来的发展历程,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长期繁荣稳定,一直以来都是前海肩负的核心使命任务,我们也正是在加强与港澳的合作交流中不断实现成长的。”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介绍说,近年来,前海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总定位,敢闯敢试、精耕细作,形成了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前海模式”。
田夫表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中央从全局高度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擘画的蓝图,也是包括前海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培育新优势、发挥新作用、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的重大机遇。《纲要》既擘画了宏伟蓝图,又明确了方向路径,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纲要》在第十章“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中用一个专节来阐述前海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定位、作用和要求,提出“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这让我们更加充满信心。这次《纲要》还提出了“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这与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7日对前海提出的“打造最浓缩最精华的核心引擎”是一致的,也符合总书记对深圳作出的“增强核心引擎功能”的重要批示精神,是前海发展定位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合作发展平台,前海的责任更大了,担子更重了。前海将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在大湾区发展中强化合作发展引擎作用,努力将前海打造成大湾区国际化的城市新中心。
立足深港合作,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截至2018年底,前海累计注册港企总数突破1万家、注册资本突破1万亿元,经济总量占前海蛇口片区的22.96%,纳税占24.63%,固定资产投资占34.6%,实际利用外资占86.39%,前海已经成为粤港澳合作最紧密最成功的区域之一。”田夫认为,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特别是在深港合作方面,前海突出六大“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聚焦深港产业合作,扩大香港服务业发展空间。通过组织实施利港惠港的“万千百十”工程、深港合作专项行动计划等举措,通过土地出让、平台建设、政策优惠等措施,吸引了汇丰集团、港交所等一大批知名港企落户,为港人港企拓展发展空间。
二是聚焦深港人才合作,打造港人内地发展平台。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前海建设粤港澳青年创业区,研究起草了《前海粤港青年创业区实施方案》。推出了深港青年梦工场、深港创新中心、深港基金小镇、深港文创基地等深港合作系列平台,前海成为港人“北上”创业的第一站。
三是聚焦跨境金融合作,联手香港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加强与香港在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和跨境资产转让等“五个跨境”,为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聚焦深港贸易合作,巩固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地位。通过前海深港合作机制发挥香港作为全球供应链中枢的优势,高效链接全球资源,支持港企业拓展内地航运市场。深化深港通关合作,企业入区货物通关时间缩减70%以上,节约货运成本超过10%。
五是聚焦制度创新合作,共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打造最接近香港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实行最国际化的商事仲裁,先后成立全国第一家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院,第一家借鉴香港廉政监督模式的廉政监督局,第一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等。
六是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坚持“精耕细作、精雕细琢”,高水平规划建设前海城市新中心。持续推进新城建设大会战,创新开展城市级BIM技术应用,首创土地1.5级开发模式,实施城市功能环境“双提升”工程,“美丽前海、湾区水城”形象初步呈现。
把握使命定位,打造大湾区国际化的城市新中心
田夫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前海在许多方面具备独有或者领先的优势,包括平台优势、政策优势、营商环境优势、区位优势、体制优势等在内的多重优势,前海有信心、有能力担当好这一重大使命。接下来,前海将深刻把握《纲要》赋予前海的使命定位,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深度对接“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前海所能”,为深圳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在落实规划纲要方面要下功夫。《纲要》第十章用一节的内容写了前海的定位、发展和需要推进的工作。前海将认真对标《纲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研究制定《前海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将《纲要》里明确的内容变成前海的行动,充分发挥前海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同时深入实施深港合作专项行动计划,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二是在积极推动规则衔接上下功夫。前海要在城市建设标准、城市管理规范、公共服务标准、人才引进标准等方面积极推动规则衔接。在前海实现粤港澳人员、物流、资金、信息、技术等要素更高水平的互联互通。
三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前海是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应在科技创新方面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力量。前海将进一步提升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的规模和能级,加快出台《关于支持香港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扶持、加快平台建设等措施,让更多港澳青年来到前海创新创业、实现梦想。
四是在推动实施互联互通上下功夫。按照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交通枢纽的定位,前海规划了“9+2+1”陆海空立体交通构架,既有高铁、快轨、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也有直升机航站点、游艇码头等交通设施。前海将按照规划要求,通过推动一批重点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加强前海与香港等大湾区城市的互联互通。
五是在对外开放上要下功夫。改革、开放、创新是前海的三张品牌。前海要坚持把开放的格局提得更高,把开放的大门敞得更开,为“引进来”和“走出去”发挥好双向跳板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前海的贡献。
此外,《纲要》还提出,要研究加强与香港基础设施高效联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前提。前海地处在珠江口中心点,北邻广州南沙,西邻珠海、澳门,南面香港。目前前海实行地上地下立体开发,根据现有规划,自贸区范围内规划轨道交通线路18条,以及全亚洲最大的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和综合管廊。建成后,从前海出发,地铁1小时可覆盖全市主要地区、城际线1小时可达广州、中山、珠海,跨境线15分钟可达香港机场。
近年来,前海结合城市新中心规划优化,不断谋划拓展前海对外交通体系,目前已规划了“9+2+1”陆海空立体交通构架。其中6条是轨道线,向北向东向西分别建设穗莞深城际线、深惠城际线、深珠城际线,向南设置三条,一条是从深圳机场到香港机场的西部快轨;第二条是穗莞深延长线,由前海到西部通道、过海至香港北部新市镇洪水桥,香港在这里则规划了一条到九龙和港岛的城际轨道;第三条是从西丽高铁站过前海到香港东大屿都会的第二条南北大通道。还有3条高速公路和桥,包括已经开通的、到广州的沿江高速,正在建设中的深中通道,以及深珠公铁两用线。“2”就是建设直飞港澳和珠三角的直升机航站点,和直通港澳的游艇码头。“1”是指在前海设立口岸。
杜鹏:
全面落实规划纲要 建设世界独一无二的湾区城市新中心
“我们将加强大湾区法律事务合作。多措并举,建设前海国际化城市新中心。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努力打造大湾区金融开放合作典范。”接受采访时,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就如何落实《纲要》,回答了媒体关心的主要问题。
加强法律事务合作,构筑深港融合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前海坚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强化法治创新,着力营造富有前海特色的国际化一流法治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构筑深港融合的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杜鹏表示,前海将从四个方面着力,全面落实《纲要》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前海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制定完善“两条例两办法一方案”。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修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巩固前海既有改革创新成果;加快修订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前海湾保税港区暂行办法,推动法定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推动出台《深化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完善前海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二是打造司法领域全生态链。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调处中心、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司法鉴定所等一大批法治机构集聚前海。同时,全国1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有7家在前海,华南地区仅有的两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也落户前海,在前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司法领域全生态链。未来,前海将发挥司法领域全生态链的突出优势,积极借鉴香港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在适用香港法律审判民事商事案件等方面继续推进。
三是联动香港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加快支持法律服务业在前海发展,发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平台作用,推进“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框架协议落地,将前海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的策源地。积极引进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代表处,推动联营律师事务所联营改革,扩大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放开律师在内地执业限制,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四是打造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截至去年底,前海的专利申请授权量已经达到了2.5万件。前海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开展知识产权申请、确权、维权工作。培育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投资融资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推进深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构建集创造、保护、运用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多措并举,建设前海国际化城市新中心
“《纲要》提出前海要‘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这个定位与总书记对前海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是一致的,是前海发展定位的一次提升,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杜鹏表示,前海将坚持“精耕细作、精雕细琢”,按照“公园中建城市、城市中建公园”的理念,规划形成“一湾、两山、五区、四岛”的结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路网后开发、先环境后发展的“四先四后”规划建设理念和开发时序,强化山海统筹、港城统筹、岸线统筹,建设集山、海、林、城、岛、港、湾等七种元素于一体的世界独一无二的湾区城市新中心。具体而言,要从四大方面下功夫:
一是优化完善规划体系。着眼于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按照“减体量、增绿色、平职住、强配套、畅交通”要求,在《前海城市新中心规划》和《前海蛇口自贸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单元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优化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大前海”湾区空间战略规划研究》《前海湾保税区详细规划》等规划项目,不断完善规划体系。
二是建设绿色智慧生态城区。借鉴香港经验,通过扩大香港工程模式建设范围等措施,提升城市建设和营运管理水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实施功能和环境“双提升”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启动环湾生态公园、桂湾公园等项目建设,建设“绿色、低碳、森林、智慧、水城”一体的国际化滨海生态新城。将数字前海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粤港澳湾区信息枢纽。
三是实施城市新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前海城市新中心建设指挥部作用,2018-2020年三年前海合作区共安排6大类219个项目,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400亿元。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与香港在交通上的互联互通,推动研究在前海设立口岸,积极推动规划建设深珠复合通道、加快深港西部快轨、西丽枢纽至香港东大屿等项目研究。同时,加快推动前海深港文创小镇、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青年梦工场二期、深港科技创新生态谷等一批重项目建设,为深港合作提供更多平台载体。
四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三馆一中心一塔一校一院”及前湾会议中心等城市新中心标志性建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国家博物馆-深圳馆、前海国际金融交流中心、前海城市新中心地标、前湾会议中心、伯克利未来音乐中心、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将环前海湾滨海地区打造成世界级湾区城市客厅。
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努力打造大湾区金融开放合作典范
“未来,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背景下,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与香港在跨境金融领域的合作与创新,联动香港努力打造大湾区金融开放合作典范,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杜鹏表示,前海将抓住《纲要》出台的有利机遇,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在前海率先落地;推动拓展离岸账户(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途径,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
二是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继续推动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和跨境资产转让等“五个跨境”,联手香港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
三是加强深港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合作。探索与香港等境外地区建立绿色项目认证的互认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发行绿色债券,探索绿色金融产品的跨境转让。建设国际领先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大湾区在金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建设金融安全示范区。挂牌成立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前海金融风险防控中心,以及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前海实验基地;与中央网信办、深圳证监局等合作,以“前海鹰眼系统” 、私募平台三期等为载体,推进监管科技应用;探索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开展以合作监管与协调监管为支撑的综合监管;设立国家首个信用经济试验示范区,利用跨部门信用大数据开展监管和风险防控。